据《星岛日报》报道,陈冠希在2004年签约经理人公司时已预支2千万元,加上不雅照片事件后要支付庞大律师费及对广告商作出赔偿,令他累积了近5千万元的债项。据称,去年发生不雅照事件后,他的收入全面停顿,加上于加拿大出庭前所聘请律师胡汉清的所有费用,均由林建岳垫支,另外去年的合约届满,要加签3年,再向林建岳预支1千多万,估计共欠下林建岳5千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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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作者: 2009-04-13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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